97年父亲单位房改房,父亲叫我出资购买此房.98年父母将此房和老家两套住房做为父母的家产,分给四子女;兄妹各分得老家两套住房和钱,我沒有分得钱和我购买此房款,口头上确定此房归我所有;房产权在父亲名下.2002年政府将此房收回,给盖套面积大房,面积差需要投资,我投资10万元;父亲投资4万元.2006年父母到公证处做份公证,公证内容是老房是我出资购买;新房是我投资换购,房产权还在父亲名下.2013年父母到公证处把公证撤销.原因是因为我有病不能照顾而撤销,现在父母讲谁照顾父母,此房给谁.以前我照顾30多年都不算,现在兄妹都想照顾得到此房.我想问;我购房手续和投资手续都是父亲名,我什么证据都没有,父母现在不解决这件事,我怕以后我这部份再做为父母家产叫兄妹在分了.兄妹现在都不出钱,只想要房.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. |